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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财政地税局喜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中央文明办发布了《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决定》,丽水市财政地税局喜获单位最高荣誉“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成为此轮评选中浙江省财政地税系统唯一受此殊荣的单位。

  “全国文明单位”是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在评选过程中要全方位对一个单位的组织领导、创建工作、思想教育,道德风尚、学习风气、文体卫生、民主管理、遵纪守法、内外环境、业务水平、工作实效进行考量。丽水市财政局地税局以文明凝聚人心、引领服务、培育风尚,在有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打造出符合财税特点、富有丽水特色的单位文化,先后荣获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工人先锋号等荣誉,在丽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引领示范作用,并最终创成全国文明单位。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丽水市财政局地税局党组书记带头,班子身体力行,签署签订了《文明交通我践行承诺书》《践行文明风尚行动承诺书》《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承诺书》,各自带队开展“上门服务至少一次”等活动。党员干部纷纷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加入路段的巡护,开展文明劝导,展现了财税党员先锋模范的榜样。

  一名干部凝聚一份力量。在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下,近三年来,干部职工开展志愿服务2600余人次,其中义务献血100余人次,累计献血2.5万余毫升。累计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80余户次,累计捐款5万余元,组织青年督察队督促整改局内文明创建死角数十处,体现了财税职工积极有为的热忱。

  一个氛围塑造一种气质。丽水市财政局地税局增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文化标识100余处、单位标识60余处,在支付中心、稽查局等多个处室设立图书角,增添文化氛围。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切实落实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及时为退休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塑造了财税文化团结向上的气质。

  整洁有序的环境,丰盈充实的精神,源自财税干部的不懈努力、涓滴累积。荣誉不是终点,文明单位齐心创,创好文明为人民,秉持这一理念,文明财税的脚步永不停歇。丽水市财政地税局将以此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为新的起点,自我加压,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继续在提升干部和单位的文明程度上下功夫,以文明的力量更好助推财税事业发展,为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为我市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财税人的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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