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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委政法委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市委政法委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市委政法委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市委政法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市委政法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市委政法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市委政法委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市委政法委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市委政法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部署,指导全市政法各部门和平安成员单位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下属非独立核算参公事业单位法学会机关秘书处和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预算。

    二、2024年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委政法委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市委政法委2024年收支总预算1665.94万元。

(二)关于市委政法委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4年收入预算1665.9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8.43万元,下降11.6%,主要是人员减少,资金预算减少,丽水市社会治理要素统一地址库建设项目(数字改革)及丽水市数字法治综合应用集成门户系统建设项目资金减少等原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5.94万元(上年结转6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市委政法委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4年支出预算1665.9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8.43万元,下降11.6%,主要是人员减少,资金预算减少,丽水市社会治理要素统一地址库建设项目(数字改革)及丽水市数字法治综合应用集成门户系统建设项目资金减少等原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92.8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86.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8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67.38万元,占52.1%;日常公用支出217.56万元,占13.0%;项目支出581.00万元,占34.9%。

(四)关于市委政法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65.9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665.9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92.8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86.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85万元。

(五)关于市委政法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65.9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8.43万元,下降11.6%,主要是人员减少,资金预算减少,丽水市社会治理要素统一地址库建设项目(数字改革)及丽水市数字法治综合应用集成门户系统建设项目资金减少等原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292.85万元,占77.6%;科学技术支出186.00万元,占1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4万元,占6.7%;卫生健康支出75.85万元,占4.5%。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897.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80.00万元,主要用于平安丽水、市域治理、反邪维稳、执法监督、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60.0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工作。

4)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186.00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社会治理要素统一地址库建设项目(数字改革)及丽水市数字法治综合应用集成门户系统。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8.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4.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8.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5.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六)关于市委政法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4.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7.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公用经费217.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市委政法委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市委政法委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市委政法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4.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因公出国(境)的,所需指标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4.8%。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丽指导检查、兄弟市相关单位学习考察以及县级单位汇报工作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有关文件规定,根据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4年市委政法委本级、非独立核算参公事业单位法学会机关秘书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7.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75万元,下降10.2%,主要是因人员减少,相应的公用经费减少以及业务费压缩等。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委政法委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6.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1.6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市委政法委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581.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其他司法支出(99):反映除案件审判、案件执行等司法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司法方面的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206)技术研究与开发(04)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99):指反映用除机构运行、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指反映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其他生活救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退役军人事务管理、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外的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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